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起在北京开幕,会议前夕,两项利好消息出台,对红木家具企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。
净资产500万元以上的企业
支持利用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、装备、材料、工艺、系统的开发和利用。
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。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,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。
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:
国内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、运行良好的法人企业均可申报,企业申请项目补助,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%;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,合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母公司净资产的20%。
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,凡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标准的小微文化企业,其净资产规模及申请金额比例不受上述条款限制。
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的企业
2月25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。会议确定,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,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,主要措施如下:
减税方面: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,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(含10万元)扩大到20万元以内(含20万元),并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2015年4月1日起,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、不动产、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,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。
降费: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%统一降至2%,单位、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。
这两项新政策,对于具有深厚传统文化的红木家具企业而言,可谓是福音。将对红木家具企业,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带来重大影响,将加速整个红木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。